当前位置:首页  规章制度  中心规章制度
东华大学学报编委会副主任、副主编、编委及同行学术评议专家聘任办法(试行稿)
发布时间: 2020-06-16

为确保东华大学学报正确办刊方向,吸收优秀稿源,提高刊物质量和办刊效率,扩大期刊学术影响力,根据2020年第1次校长办公会议《关于<东华大学学报(自然科学版)>等期刊主编、编委会主任等人选的决议》同意期刊中心所提各期刊其余编委会副主任、副主编、编委在主编、编委会主任聘任后,由期刊中心会同各主编商定,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聘任意见的决定,结合期刊中心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一条  编委会副主任、副主编、编委、学术同行评议专家任职基本条件

1.全面贯彻党管期刊的原则,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自觉遵守国家新闻出版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、个人品质、职业道德、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,工作效率高。

2.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优秀中青年拔尖人才可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。

3.相关学科的领军人物或带头人。

4.认真履行编委职责和义务。

5.责任意识强,学术功底扎实,公正客观。

6.热心期刊工作,主动开展期刊宣传推广,乐于为期刊发展建言献策,努力为提升期刊质量和影响力做贡献。

第二条  编委会副主任的聘任和工作职责

1.期刊编委会副主任由期刊编委会主任提名,分管校领导确定。

2.期刊编委会副主任,主要协助期刊编委会主任工作。

第三条  副主编的聘任及工作职责

1.副主编由编委会主任、主编和期刊中心推荐产生,报分管校领导批准。每本期刊的副主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。

2.副主编的聘任结合期刊重点栏目(特色栏目)等期刊建设需要进行。

3.副主编的主要职责是协助主编工作,主持重点栏目(特色栏目)建设。副主编推荐的优秀论文,经同行学术专家评议后符合录用条件的,给予优先发表。

4.为加强编委会和期刊中心(编辑部)的联系,各期刊的执行副主编原则上由期刊中心主任或编辑部主任担任。

第四条  编委和同行学术评议专家的聘任及工作职责

1.编委、同行评议专家的聘任程序是:在听取分管校领导、校学术委员会、学院教授委员会等意见的基础上,校二级单位党组织以及期刊编委会主任、主编、副主编、期刊中心主任和编辑部主任等推荐人选,期刊中心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后,报分管校领导批准。

2.鉴于东华大学学报(自然科学版)的综合性特征,东华大学学报(自然科学版)编委、同行学术评议专家的聘任,兼顾和平衡我校各学科。同时,适当增加我校国家重点学科编委的数量。

3.东华大学学报(英文版)编委、同行学术评议专家,主要从纺织工程类、材料工程类、电工/电子工程类、机械工程类等学科的专家中遴选,适当兼顾其他工程类学科专家。

4.东华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编委、同行学术评议专家,主要从马克思主义理论、服饰文化、设计艺术、人文、管理、思想政治教育、社会学等学科的专家中遴选。

5.坚持开放办刊,适当选拔我校优势学科的校外(含国际)编委和同行学术评议专家。

6.编委原则上同时聘任为同行学术评议专家。

7.编委和同行学术评议专家的数量,由期刊中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。

8.编委的主要职责是:协助主编、副主编工作。

9.同行学术评议专家的主要职责:对论文的学术价值和学术水平(政治导向、理论水平、针对性、科学性、前瞻性、创新性等),是否存在剽窃、伪造、篡改、不当署名、一稿多投、重复发表、拆分发表等学术不端行为,是否存在相关研究伦理问题,以及结构是否严谨科学等,按照审稿要求进行评议,提出评议意见,并给出是否录用的建议。

第五条  聘期

每届聘期为五年。

第六条  聘任终止

聘任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,予以终止聘任:

1.聘期期满;

2.违规违纪;

3.出现严重的责任事故;

4.办事拖拉,严重影响期刊按时出版;

5.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。

第七条  聘任程序

1.在听取分管校领导、校学术委员会、学院教授委员会等意见的基础上,校二级单位党组织以及期刊编委会主任、主编、副主编、期刊中心主任和编辑部主任等按聘任基本条件进行推荐。编委需填写《<东华大学学报(      版)>编委登记表》(附件一)。其中,外单位处级及以上干部兼任我校期刊编委的,必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审核同意。同行学术评议专家,需填写《<东华大学学报(      版)>同行学术评议专家登记表》(附件二)。

2.期刊中心根据推荐情况,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,提出建议名单,报分管校领导批准。

3.聘任:编委会主任、主编、副主任、副主编由东华大学发聘任证书,其他由期刊中心代发聘任证书。

第八条  其他

1.根据期刊建设需要,可以及时对编委会副主任、副主编、编委、同行学术评议专家进行必要增补。

2.本聘任办法经2020年6月1日期刊中心办公(扩大)会议讨论通过,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实施,由期刊中心办公会议负责解释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东华大学期刊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6月1日

 

附件一

《东华大学学报(      版)》编委登记表

姓名

 

性别

 

职称/职务

 

单位

 

邮编

 

手机

 

电话

 

E-mail

 

通信地址

 

主要学术

研究方向

 

主要

学术成就

 

社会职务

 

所在单位

党委意见

(本校专家不填此栏,外校专家非处级及以上干部可由所在部门党组织审批)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单位名称(盖章): 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年  月  日   


附件二

《东华大学学报(      版)》同行学术评议专家登记表

姓名

 

性别

 

职称/职务

 

单位

 

邮编

 

手机

 

电话

 

E-mail

 

通信地址

 

主要学术研究方向

 

主要学术成就

 

社会职务

 

推荐理由

 

 

 

 

 

推荐人意见(签字):         

年  月  日